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就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作出规制,明确指出此项
违法犯罪行为通常导致相关单位被处以
罚金的严厉惩罚,并且对于该单位的直接领导人和其他
主要责任人则会施行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事惩戒措施。
而所谓的“本罪”是指在开展血液采集工作过程中,违反法定标准进行检测乃至背离其他相关操作规范,从而给他人生命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带来危害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