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儿子并无义务作为父亲偿还
债务的
代理人;
即,并不存在法定的“
父债子偿”原则。
然而,如若父亲不幸离世且其儿子
继承了父亲留下的遗产,那他只需要以继承获得的财产范围为上限来偿还欠款即可。
此外,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人
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以及冻结
被执行人实际持有的动产、登记于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以及其他
财产权利等资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
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
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