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若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尚未达到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此时,由行政机关有权予以干预,责令侵权方立即终止侵权行径,同时没收其通过侵权行为所获取的违法所得;
此外,行政机关有权对已侵权的复制品进行全部没收或销毁,对于情节严重者,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视情况没收其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相关材料、工具以及设备。
其次,当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已触及到刑事犯罪的边缘,其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制裁:第一,对于个人来说,若其涉及到这类犯罪,则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应当对其施加单处罚款的惩罚;
然而,如果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是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那么他们将被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不等时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受到罚金惩戒。
第二,如果是以公司名义实施此类侵权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将被判处一定数目的罚金,并且公司中的直接负责人以及参与该行为的直接责任人,都将按照本法条的相关规定来承受刑事责任。
最后,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网盗窃犯罪案件,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缓刑的规定,便可依据法律原则酌情使用缓刑制度。《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