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补偿金是否应被作为夫妻间的共同财富进行处理,我们需持有明确态度。
从严格意义上讲,离职补偿金是由于劳动者决定提出辞职这个特定事件而引发的情况所触发的福利支付。
这种支付既可以看作是雇主对于劳动者在过去长时间内为其提供高度忠诚和稳固的劳动力关系的一份肯定性褒奖,同时也象征着是对这些劳动者在离开原有岗位之后仍能够在一段期间内维持日常生活,以及降低他们在生存过程中面临风险的经济援助方式的尊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