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
立遗嘱时,
遗嘱人口述各项遗嘱内容,
见证人代为书写遗嘱。
在此过程中,代书人并非代表其个人意愿设立遗嘱,而是依据遗嘱人明确表达的意愿,如实记录遗嘱人口头陈述的遗嘱事宜,不得擅自修改或细化已表达的遗嘱内容。
此外,代书遗嘱还需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遗嘱必须在两位及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下进行,其中一位可以作为代书人;
其次,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要在遗嘱上亲笔签字,同时注明落款时间;
最后,要求遗嘱代书人具备完整的
民事行为能力,不得是
未成年人或者存在精神或者智力方面的缺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