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确认
监护关系的存在与否,需要着重考察监护双方
当事人之间是否构成亲子、祖孙抑或是兄弟姐妹的特定亲属关系。
具体而言,继父母与
未成年人子女之间的监护关系是指未成年人子女与继父母共
同居住生活,或者继父母承担起未成年人子女的日常生活花费及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经费支出,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以及情感关怀等多方面为未成年人子女提供照顾措施、教育指导以及保护管理等保障服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