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成年以后,个人将不再有权利索求曾经负责其
抚养费用的父或母提供相应支持,然而这并不妨碍代养者或者寄养人寻求法律帮助,向孩子的亲生父母提出索赔请求,并要求他们一次性支付先前所欠的抚养费用。
请注意,父母养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岁为止。
通常而言,在超过十八岁之后,父母已然失去了法律规定的
抚养义务。
同样需要强调的是,即使是针对孩子在大学阶段的抚养费用,作为父母也已经没有法定的支付义务。
最高人
民法院于近期对此问题作出了权威性的司法解释。
以下是其明确表明的内容:
如果孩子在超过十八岁之后仍然需要父母承担抚养费用,那么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孩子需要继续接受高中及其以下程度的教育;
(2)孩子由于非自身故意导致生活陷入困难,境况堪忧。
若是因为其他因素,例如孩子自身选择放弃学业等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十八岁以上的孩子就没有了法律上的抚养义务。
此外,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的
离婚案件中,涉及
孩子抚养问题的内容都会被囊括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给出了以下清晰的指引: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不会因为父母
离异而消失不见。
即便是在离婚之后,子女无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亲自照顾抚育,他们都将永远是双方的孩子。
尽管拥有了新的家庭,父母对子女仍然享有同等的
监护权、教育权以及保护权益。
同时,离婚后未满两岁的子女,应根据实际情况,但父母在
抚养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则由当地法院根据相关经济状况和其他影响因素,综合考虑后做出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裁决。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子女如果已经年满八周,应该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