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案件中,
抚养费用的具体数目应经
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后达成协议;
若当事人未能就此类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此项责任将由法院来予以裁决。
针对已稳定获得收入的人士,
抚养方应支付一定比例的配偶抚养费,这通常可在其每月总收益的20%至30%间进行合理安排。
倘若身负两个或以上子女
抚养义务,则该比例可适度上调,但最高不可超出每月总收益的50%。
对于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人士,其抚养费的额度可依据当年的总收入状况或者参考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按照上述所设定的比例进行计算。
在特定情形下,如存在特殊因素需要上调或下调抚养费的金额,可以参照相应
法规做适当调整。《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