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人身遭到侵犯时,应当赔偿受害者的护理费用、在停工期间获得的目标工资额、残疾补贴金额、相关鉴定费用以及必要的医疗费用等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赔偿属于基于侵权行为的结果,因此被纳入了侵权损害赔偿的范畴之中。
若有人故意对他人实施人身伤害,导致他人遭受身体方面的危害,应负责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用于治疗与康复的合理支出,并且还需支付因遭受损害而暂时失去工作所减少的收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