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事卖淫和嫖娼行为的人员,将被处以10天至15天的拘留刑期,同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轻微者,则面临5天以下的拘留或5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倘若此类人员是在公共场合进行拉客招嫖活动,那么他们同样会遭遇5天以下的拘留或500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对于年满70岁及以上的人员,尽管其违法行为应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但法律规定其不受行政拘留惩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