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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限过了还能出国么

关于取保候审期间结束后能否出国的问题,众所周知,“取保候审”乃是指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机构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针对那些已经遭到刑事指控但尚未被正式拘押之人,为了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活动,依法令其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同时颁发保证书,以确保其可以随时接受传讯的一种刑事强制性措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一旦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倘若解除该项刑事强制措施,意味着已无需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那么这位被告人无疑是具备出境资格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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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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