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若女方不幸去世,男方并不被赋予分割其父母财产之权利。
然而,以下特殊情形却是例外:
首先,如果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到了首要
赡养义务的话,那么他们应被视作原定的
第一顺位继承人,并依照法律规定,获得与其地位对应的合法
继承权;
其次,如男性受岳父母供养程度较高或者对岳父母付出贡献较大者,可酌情分配予适当范围内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
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