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借款活动中,我们有时会遇到
借款合同这种法律文件。
实际上,借款合同不仅限于金融借款业务范围内,还有可能涉及到民间借贷领域。
那么如何区分这些不同
类别的借款合同呢?其关键在于明确提供资金的主体究竟是非金融机构(如私人或单位),亦或是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以银行为例,如果它向
借款人提供了一笔数额较小的贷款,则双方之间引发的争议应属于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相反,若是私人或者其他单位提供此类贷款,此时产生的矛盾便相当于
民间借贷纠纷。《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
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
纠纷,不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