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较为特殊的情况下,即若某人被
判刑拘役长达6个月之久,这无疑是极为异常且非正常的情况。
请注意,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刑期最长的
刑拘时间上限为37日。
若在这37日后,相关职能部门既未决定对其进行
逮捕,亦未依法予以释放,则此人仍需继续被
羁押并进行调查。
通常情况下,在经过约莫六个月的调查期之后,该人将会被移交至法院以接受审判具备相应的
罪名。
然而,具体事况还需要向负责此案件查处的机构进行咨询。
考虑到此类状况的复杂性,建议尽早将聘请律师事宜提上日程,使之能够依法代表
当事人进行会面,并代为
申请取保候审权益,以便能及时、全面地了解案情发展动态,并针对发展形势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解决方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
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