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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赡养义务该如何履行

精神赡养,乃是运用情感交流、思想互通等方式,深化与年长者之间的关系,倾听他们内心深处的声音,从而缓解其认知压力及心理压力,使其能享受到家庭欢乐以及内心的安定感,进而确保其保持愉快的情绪状态,并提升其生活品质。
在此方面,我国相关法律同样有所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子女有责任承担起对老年人进行精神赡养的义务,该项规定亦被业界亲切地称为“常回家看看”条款。
基于此,若存在赡养行为未充分考虑到精神层面需求的情况,被赡养老人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敦促子女切实履行每月定期探视的职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最新修订: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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