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保险公司赔偿,在保险理赔时及时提供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相关材料,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
(二)与受害人协商赔偿,达成一致后签订赔偿协议并按协议支付医药费。
(三)若协商不成,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全责方应积极应诉,法院判决后按判决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受害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