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涉外遗嘱继承形式要件的法律选择是什么

涉外遗嘱继承形式要件的法律选择是什么

涉外遗嘱继承形式要件的法律选择是什么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4-15 12:55:05 已帮助204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涉外遗嘱继承形式要件的法律选择是什么
遗嘱有效成立乃遗嘱继承之关键前提条件。
然则,任何一份遗嘱欲合乎法律规定并具有权威性,必须同时满足两个重要要素:
其一为形式要件,涉及到遗嘱设立与变更以及撤销遗嘱的法定步骤与程序;
其二为实质要件,主要考察立遗嘱者的立遗嘱能力、遗嘱内容以及其本身的有效性。
在中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下,对于涉及外籍当事人的遗嘱方式,我们秉持较为宽容的立法策略。
在此类情况下,符合适用要求的准据法共有五种:
即订立遗嘱当时的经常居住地法律;
订立遗嘱时立遗嘱人的国籍所属国家之法律;
处置遗嘱事宜行为发生地的相关法律;
立遗嘱人身故后的经常居住地法律;
以及立遗嘱人身故后其国籍所属国家之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