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违法发放贷款罪数额如何认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数额如何认定

关于对违法放贷犯罪行为中数额标准的认定:
首先,如若违法者向其特定关联人提供贷款服务,所涉及的经济损失累计金额在1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则可被视为引发相应程度的财产损失
其次,倘若违法行为导致的金融损失幅度超过了50万元且达到了100万元,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违法行为无疑属于触发重大经济损失的范畴。《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二条第二款第四项
关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造成10—3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较大损失”;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
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300—5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最新修订:2024-04-1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