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在
侵权行为发生时,受害者有权要求加害方承担相应的
损害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若侵害行为对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了
财产损失,则应当按照被
侵权人所遭受的直接
经济损失或侵权方因该行为而获取的不当利益来作为计算
赔偿金额的依据。
然而,当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和侵权方的
不当得利无法准确衡量时,如果被侵权人和侵权方就赔偿金额协商失败并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议的话,此时,法院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形作出公正合理的审判决定,从而确定最终的
赔偿数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