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
遗嘱人自订
立遗嘱之后便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修改或者取消该遗嘱,然而要想对已立遗嘱进行有效更改或者取消,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
否则,遗嘱的变更或撤销将无法产生
法律效力。
关于遗嘱的变更与撤销的实际操作规范如下:首先,遗嘱的变更或撤销必须在遗嘱人仍具备遗嘱能力的情况下进行;
其次,遗嘱的变更或撤销需完全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最后,遗嘱的变更或撤销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法由遗嘱人亲自行使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
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