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之权利不受
债务人离世现象的影响,丈夫即使已经离逝,其为之背负的
债务仍需继续偿还。
在这种情况下,应通过动用丈夫的遗留财产来
清算债务。
另外,若该债务系属于夫妻俩共有的债务,那么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义上,他的配偶都有义务对此进行偿还。
当
继承人接受死者所留下的遗产时,他们以最大的遗产价值为界限,来偿还被继承人的未解债务。
但是,如果遗产价值超过了所欠债务,继承人便无需再为此类额外债务负责,可以依据这个原则予以免责处理。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
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