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贿金额超过20万元但未满100万元,或者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同时满足以下四种特定情节之一者,均将被视为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情节严重程度;
倘若因为行贿而谋求不当利益,且由此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则应当被判定为使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
行贿金额如果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或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00万元及以上;
又或者涉及到至少五十万元以上且未满100万元,而且满足上述四种特定情节之一的情况,皆可归类于情节特别严重。《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