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中,使用最为广泛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四种:
分别为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以及双倍余额递减法。
其中,年限平均法也被人们尊称为“直线法”,它是一种能够将固定资产的折旧较为均匀地分配至各个期间以达到合理平衡的计提方式。
在此基础上,按照该折旧方式进行计算而得出的每一个阶段的折旧都是相等且对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最新修订: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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