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直接凭证的债务主张方式可包括以下几种:首先是寻求证人的协助。
借条以及由证人所提供的证言均有权作为证据使用,这其中的证据力关键在于能否准确反映案件的实际状况。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如果存在能够给予明确证实且确实可靠的证人证言,其实质上亦可被视为有证据价值的材料进行审理。
其次,通过录音方式获取证据也具有可行性。
然而为了确保该类录音证据得以被认定为合法有效,并最终成为法庭判决裁定的重要依据,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一定的程序性规定。
最后,考虑到债务纠纷可能存在的复杂性,双方可以协商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协议以解决问题。《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