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集资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集资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关于个人非法从事吸纳资金或是以其他方式进行集体出资的相关法律特性在于:
只有当个人所采用的非法吸收资金,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变相集体出资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的额度标准后,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案件。
针对那些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向广大民众吸纳存款,或者以其他类似手段变相进行公众存款的行为者,一旦他们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通常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处罚,同时还可能附加处以二万元人民币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之间的罚金。《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1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