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建筑工程从业人员误工费用的相关事宜,依据以下准则予以处理:首先,误工所得收入应以实际收入损失为准。
其次,误工时间的计算方式如下:若涉及非连续性的误工情形,则需参照受害者在接受治疗期间由
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进行判断;
如涉及连续性的误工事件,则误工时长自受伤影响正常工作之时起,计至残疾鉴定结论作出当日之前的最后一日。
具体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所得收入(每日或每月或每年)×误工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