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的分配,必须依据以下的基本原则来加以处理:
首先,财产的分割问题应该尽可能通过双方自由协商相互妥协的方式解决。
其次,男女之间应该建立起平等的关系,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现象。
在此基础上,不应单纯因为女性收入不高便相应减少其所能获得的财产份额,而应该坚决维护女性的合法权利。
再次,当婚姻关系无法维持,面临
离婚问题之时,财产的分割应当充分考虑子女及女方在家庭中的权益,尽可能地为他们营造一个较为稳定的生活环境。
此外,当一方向另一方做出贡献如抚育孩子、照顾老人或帮助对方完成工作等,如果另一方因为这些行为承受了较大的经济压力,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有责任付出的一方可以提出补偿要求,并得到法律的支持。
最后,对于无过失一方,应注重其合法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