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死刑辩护专题 > 死刑立即执行不适用于什么情况

死刑立即执行不适用于什么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死刑即决执行并不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种情况是,对于那些所犯之罪本应处以死刑惩戒,然而考虑到被告人体认其罪、立功赎罪或是在犯罪过程中处于相对较轻的角色等法定减轻情节,可以不予立即执行;
其次,当考虑到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纪、智力水平以及身体健康等自身特殊情况,也可以作为决定是否立即执行死刑的因素;
再者,如果案件起因于婚姻家庭矛盾或者邻里纠纷的加剧而引发,使得原有的犯罪事实被进一步激化,这类情况下亦可酌情缓期执行死刑;
最后,对于犯罪时尚未年满十八周岁或审判进行期间孕妇的情况,都不得适用死刑。《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4-1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