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只有当其符合特定的条件并且得到满足之后,方可具备充分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或仅仅为部分有效:
首先,按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只要婚前协议中的各项内容形式上未
触犯法律条文与准则,那么在法律层面看来,这类协议无疑是具有合法性且应取得认可的。
其次,婚前协议更多地倾向于对
财产分配进行约定。
换言之,若涉及到
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或是对于其他涉及人身方面的规定,这些原则在法律框定下显然无法生效。
再次,在形式方面,婚前协议并无过于严谨的要求,仅需内容及条目能准确传达出各方真实意愿即可。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文件是否经过公证并不是其约束力的主要衡量标准。
事实上,这类合同理应自签署建立之际便得以生效。
因此,尽管并非必须聘请公证机关背书,但只要其中有
见证人的签署予以证明,在法律的视野里同样可以认定为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