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明确条款,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由于严重的疏忽职守或是权力滥用而导致所在单位破产或承受严重损失;
又或者因其行为给国家带来巨大
经济损失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不等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然而,如果其行为引发了特别重大的国之
财产损失,那么他/她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制裁——处以三年以上又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
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