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这位投资者同时兼具公司特定岗位的职责,并借由这种地位所赋予的权力便利进行作案的话,这便足以被认定为
职务侵占。
至于他的行为究竟是否符合职务侵占罪的定谋,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首先,其
犯罪行为必须是基于某种职位或者职务所具有的实际影响力和控制力而展开;
其次,必须表现出对公司财产的侵占意图;
再者,受侵财金额需要达到相当大的规模——倘若仅存在非法侵吞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相关机构财产之行为,但尚未达到规定的数值标准,也不构成本罪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