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中,
离婚可分为两种途径,即
协议离婚与
诉讼离婚。
在协议离婚环节中,申请人双方需携带户口证明文件、居民
身份证件、
离婚协议书以及
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
结婚证书,亲自前往
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
提出离婚申请。
值得强调的是,离婚协议书在此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它必须对于
未成年人抚养、家庭
财产分割、
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明确而详实的约定。
另外,需充分理解若缺乏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构便会拒绝
办理离婚登记事项。
与之相对应的,诉讼离婚则无需依赖于离婚协议书,只需
当事人向法院
递交诉讼材料即可,待法院正式
立案并安排开庭,最终由法院裁决
解除婚姻关系。
当夫妻双方对于离婚事宜的解决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性看法且难以撰写离婚协议书时,选择采取诉讼离婚路径或许更为适宜。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相较协议离婚而言,通过诉讼离婚解决问题所需耗费的时间更长,并且首次提
起诉讼的最终结果往往可能被判定为不予准许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