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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征地如何补偿

关于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及金额,皆由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参照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依法批准的相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约束与规定。
在土地被征用之前的三年时间内,其平均年产值如何计算(包括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的补偿标准):这一问题的答案源于当地统计部门的审核结果和物价部门所认同的价格水平。
若遵照相关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还无法保证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先的生活水平时,允许额外增加安置补助费用。
然而,政府进行农产品征购,必须有合法的项目依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的相应程序,给予被征购者合理的补偿。
即遵循“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任何违背上述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是非法的。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被征购者有权拒绝签署相关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通过申请查阅相关信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最新修订: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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