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制造与销售的产品质量应当经过严谨的检验过程,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投放市场,绝不能令不合格产品蒙混过关以次充好。
特别是那些可能对人体健康以及人身、财产造成潜在威胁的工业产品,更是需要严格遵循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如果当下并无完整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可供参考,也必须确保其满足最基本的保障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我们坚决杜绝任何生产与销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行为。
对于这方面的具体管理办法,将交由国务院负责制定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