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非法拘禁罪乃系通过实施拘禁、禁锢或其他形式的强制措施,擅自武断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需要注意并非所有的非法拘禁行为都会被视为犯罪行为。
换言之,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需视拘禁事件的具体情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实施者的主观目的和持续拘禁时间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深入研究后方能得出结论。《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