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刑法現行规範,构成破壞性採礦罪必須滿足以下要件:
首先,該
罪名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礦產資源的領域管理制度;
其次,在實際行為上,它代表著違反我們國家的礦產資源法律規定,採取具有破壞性的開采方式從事礦產資源開發,並直接導致了我們的礦產資源受到嚴重損害;
最後,其主體應該為普通的主體,也就是說,任何年齡段以及具備有責任能力的人或者單位都可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另外,若犯下此罪行,在
犯罪態度上必須是有意的,而過失則不能構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