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若需向人
民法院提出民事权益保护的
申诉,其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此
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权利人明了或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并明确知悉责任承担方之时起计。
如有相关法律对
诉讼时效期间另有规定的情形,则应遵从该项
法规。
然而,如果从权益受侵害之始已有二十年的历史,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对此进行保护;
但如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依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适当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