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权益,在此提供以下建议:
首先,请您尽可能准备那些可以直接证明债权、
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文件,如借据、
欠条或者专门的
借贷合同等书面文献。
若您无法提供上述文件,也不必担心,只要能够提供形成
债权债务关系发生时的时间、地点、资金支付情况等细节信息,以及您与此事无关的可靠
证人的证词或者相关
证据线索也就足够了。
其次,如果您在借贷过程中有
担保方参与,那么还请您提供
担保人的详细
个人信息,包括担保人的名字、性别、年龄、就业单位以及其家庭住址等等。
若担保人为
公司法人,更需要精准提供他们的
法人单位名称,以及该
法人的法定
代表人和他们的家庭住址。
此外,如果有担保协议的,对于有
抵押物品存在的情况,务必提供抵押物的具体名称、数量、价值以及存放位置等重要信息,同时也要告知抵押物是由谁负责保存。
最后一点,请展示有关
债务人未能依约履行义务,尤其是未能完全履行的证明材料,以及在此情形下您在
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了相关权利的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
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
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