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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量刑数量

对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活动的惩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将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以及其它可用于制造毒品的配料或原材料从他国输往国内或境外的行为,以及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在中国境内进行这些物品的私自买卖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支付罚金。如果违法行为涉及的物品数量较大,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罚金。这里特别强调,如果明知他人正在从事制造毒品犯罪活动,还主动提供法律条款中所规定的上述物品,那么实际上已经成为了制造毒品罪的共犯,需要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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