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谎报案件,我们通常要从报案者的主观意图出发进行分析。假如报案者在申请过程中并无恶意,同时也没有给社会带来预期程度之上的损害,那么原则上,他们并不需要背负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然而,若报案者在明知造假的行为会引发公众恐慌或酿成大祸的情况下依然故弄玄虚,那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其做出拘留以及罚款的惩戒措施。另外,若是由于撒谎所导致的危害程度过于巨大,超出了公众预期的范围,进而可能触犯到刑法的规定,那么报案者便必须面临着严厉的刑事责任追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