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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过错方应该少分吗

在夫妻关系仍然保持的情况下,倘若过错方导致了婚姻破裂,那么共同的财产通常会被公平地分配给双方。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中,由于过错方的行为需要少分或者甚至不应该得到任何共同财产;其次,无过错的配偶一方可寻求对于过错方的权益损害来作为补偿;最后,如果夫妻自愿放弃部分共同财产,法律对此并不加以限制或干预。值得留意的是,如果在离婚时,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或者摧毁共同财产,或者编造虚假债务试图侵占配偶的个人财产,那么在进行共同财产的分割时,便可能对上述不当行为作出惩罚性的判决,那便是可能较少或完全不分予他们应有的财产份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新修订: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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