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离婚规定的程序与方法,分居长达十年并不视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两种形式的离婚途径,分别是以自愿协商达成共识为主导的“协议离婚”方式,以及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裁决的“诉讼离婚”方式。在其中并无任何关于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条款。
1.若夫妻双方对于离婚事宜、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共同财产的分配等核心问题上能够达成统一的意见,那么他们可以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如居住地址位于地址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按照程序提交各自身份证明文件、户籍证明文献、结婚证件及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完成正式的离婚手续。
2.若是双方无法就上述关键议题达成共识,欲结束婚姻关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离婚。而法律对夫妻双方因情感不睦导致的分居时间长达两年的情况认定为婚姻关系破裂的重要依据之一,只要符合此条件,法院将很可能批准离婚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