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基本农田是极易触犯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其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条文,在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占用基本农田的土地资源,改变原本属于基本农田的土地功能和使用范围。倘若此类行为涉及到的土地面积达到一定程度,而且对基本农田所造成的严重损害无法挽回的话,将构成情节严重的非法占有农用地罪。具体来讲,“改变基本农田用途”意味着行为者违反了国家对于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或专项计划,在未经政府部门批准或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基本农田用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非农业用途的建设开发。《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