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教唆罪,是指行为人通过诱导、利益激励、指令、煽动、贿赂、威胁等各种手段,试图将自身的犯罪意图强行植入原本并无犯罪意图的人之内心,从而促使后者按照行为人所设计的犯罪路线进行操作。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如果有人在幕后指使他人对他人实施暴力攻击,那么这个人就应当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共犯,成为主犯。而参与打斗并造成受害者轻伤以上伤害的行为人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这种犯罪行为会被判处罚款、拘役或管制,刑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