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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判几年

侵占罪,乃是指凭借非法占据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的意图,将原本为之保管之物擅自据为己有,且该行为需达到数额较大当事人态度坚决不予归还的条件。对触犯此项罪行者,主事法官会依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量刑裁决。其主要规定及惩罚方式包括:在已具备前述两项主要条件下,若所涉金额较大且当事人坚持拒绝返还,则将面临二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须缴纳适当的罚款;如涉及数额极大或携带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则惩戒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可能被判处二至五年有期徒刑,同时必须承担罚款责任。《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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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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