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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毒死狗是犯罪行为吗

对于投毒毒杀宠物狗的行为,若仅以毒杀为唯一目的,所涉及的狗只价值不足五千元人民币,那么此种行径并不构成犯罪,然而若是涉及的狗只价值达到了五千元人民币以上,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罪。此外,假如投毒的险恶用心在于毒杀宠物狗,但在进行过程中却有可能威胁到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例如毒药导致的狗尸分解物随水流入水井、溪流或是污染食物等,这便有可能酿成无法预估人数的中毒死亡事件,此时将依法判定行为人构成投毒罪。倘若投毒的最终目标并非局限于杀死宠物狗本身,而是通过投毒手法将其处理成狗肉,并期待被某些人食用从而导致其中毒身亡的话,那么这种行为将进一步演变为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新修订: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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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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