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程期间遭遇导游强制性推销商品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有效维权:
首先,可向当地的
消费者协会、负责调解
旅游纠纷的相关机构或相关的自律调节机构提出
申诉请求,寻求调解解决方案;
其次,如已与旅游服务提供商签署了相应的
仲裁协议,则可进而依据该协议向具有争议调处权的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裁决;
最后,若前述途径皆无法达到满意结果,您还可选择向有
管辖权限的人
民法院提交
起诉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
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