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人身伤害赔偿问题,以下提供了几种可行的解决方案:
首先,协商处理。
协商的本质是双方
当事人在充分尊重对方意愿的前提下,就人身伤害赔偿事宜的各项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及最优的
赔偿途径达成一致意见,从而达到共赢局面;
其次,调解途径。
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主要运用劝说、引导等多元化手段,使当事人双方能够在公平、公正的协商基础之上,理性地做出调解决定,以解决涉及到民间
矛盾纠纷的各种问题。
最后,
诉讼处理则被视为是当事人的终极救济手段。
当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或身体权受到非法侵害时,赔偿权利人有权力向
司法机关提出
民事诉讼,请求
赔偿义务人承担相关
财产损失以及
精神抚慰金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