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两个儿童的
离婚案件,通常状况下,法官会裁决让他们分别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所规定的原则,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血缘亲情关系,不会因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而消失。尽管在孩子们步入
离婚程序之后,很大程度上会受制于新家庭结构的影响,但他们仍然是各自父母归属的亲生子女。另一方面,即使
父母离婚后,每位父母仍然享有针对子女的
抚养、教育及保护等基本权利及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