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服刑者在狱中立下显著功勋且满足
假释之条件,可向司法机构提出假释申请,一旦获得批准,便可提前获释。而在此种情况下,被允许提前释放通常被理解为获得了假释资格。首先,我们需要了解
假释的适用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假释的实施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要素:1.已经被宣判
有期徒刑的罪犯,其
刑罚执行期限需达到原判决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而针对被判处无期
徒刑的罪犯而言,其实行的刑罚期限必须超过13年;2.被假释的罪犯须严格遵守监狱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教育改造培训项目;3.在监狱服刑期间应展现出确实的悔过之意并取得良好的教育改造成果;4.再次
犯罪的风险低微;5.对于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毒和有组织的狂暴犯罪等
罪名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将无法获得假释。其次,获得假释的罪犯还需遵守以下规定:1.尊重法律及行政
法规的权威,积极配合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审查;2.定期向监督机关汇报自身的行为状况以确保遵守相关规定;3.遵守监管机构关于接触外人的限制要求;4.如涉及离开所在城市、县级地区甚至是搬迁住址等事项,都需报请监督机构预先审批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
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